监护权判给对方该如何应对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 , 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 , 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 , 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事实时 , 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 , 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支持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监护权判给对方该如何应对】(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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