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你怎样举证加班,为什么没人敢举报加班公司( 三 )


员工加班费该如何举证 工资清单!
工资清单应当载明出勤天数 , 加班小时数!没有相应项目的 , 属侵权!领取工资时或拒绝签名或签名备注!同时对于侵权行为可以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工资支付发生的争议 , 依照劳动争议条例处理 。
地方有工资支付立法的 , 可以具体参考!
无法取证工作时间的 , 这是可行的一种方法 。 如果想争取加班费 , 必须就加班的事实举证 。 没有工资清单或工资清单没有列明具体的工作小时数 , 应当首先申请工资清单或完整的应载明的项目 。 然后再依法申请加班费 。 注意先后顺序!反之 , 你没有证据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劳动者如何证明加班事实? 要看具体举证什么问题:是员工要求加班费多了?还是老板给少了或没给?根据涉及的具体问题收集提供证据 。 凡是可以证明与本案有关并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依据 , 都可以作为证据 。
《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举证加班费需要什么证据 没有哪个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就想着有一天要跟用人单位打官司主张加班费 , 所以就不能要求劳动者具有收集证据的责任和义务 。 而如实记录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和保证 , 用人单位对工作时间的如实记录不仅是管理上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 。 否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考勤人员的工资就应当由劳动者支付了 。 所以 , 本人认为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安排由劳动者来承担 , 加重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
制订和修改法律是立法者的事情 , 对于大多数法律服务人员来说如何执行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显然更为重要 。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 , 我们看看劳动者可以提供的加班事实的有关证据 。 (一)书证:书证是依据文字、符号、图形等书面表现的内容来记录事实的证据材料 。 在有关加班费争议中 , 常常以考勤卡、工资表、电子考勤记录表等形式出现 。 但这些东西一般均由用人单位记录和保管 。 所以 , 当劳动者有机会拿到上述资料时应尽量复印一份保留 , 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 。 (二)视听资料:现在的工业园或企业很多都装了闭路监控设施 , 这些设施的录像也可以证明相关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 。 但这些录像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够获取的 。 劳动者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 。 另外 , 劳动者还有一种主动获取的方式 , 就是自己主动录制视听资料 。 这样做当然有点难度 。 但谁叫最高院的把举证责任叫到劳动者身上呢?(三)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相关情况的人所作的言辞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 在劳动争议中 , 几乎没有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会站出来为正在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作证的 。 但不妨碍寻找已经离职并知道相关情况的前员工来作证 , 或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之间互相作证 。 虽然对方会以存在利害冲突否认证据的有效性 , 但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就应该大胆向办案机关提出 , 有总不比没有好 。 (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 。 你别指望用人单位在加班时间上跟你做同样的陈述 。 所以 , 就需要劳动者或其代理人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合情合理详细的陈述 , 再辅以其它的证据材料 , 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 。
劳动者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搜集和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 。 对于遇到不能提供的情况 , 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释中关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 , 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 , 积极提供线索 , 将举证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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